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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LOGO征集公告
2011-7-7 20:52:44

一、活动背景:
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坐落于上海市逸仙路3000号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是经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的支持下,多方打造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
作为国内首家综合型专业材料馆,馆内展示具有当代最先进技术水平的经济、节能、环保的创新材料,以及利用各种传统材料进行创新再设计的应用设计成果。材料馆展示、检索、传播、咨询及推介的五大核心,将全面服务于材料制造及应用企业、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师、高校及科研人员等,同时也供民众参观学习所用。
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的愿景是希望通过搭建行业与产业间交流、应用、推广和交易的平台,以求达到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变。
为了塑造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的品牌形象,充分体现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的建设理念,现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项目LOGO设计方案。

二、活动组织:
活动主办方: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
活动承办方:上海创意设计中心

三、参赛范围:
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社会上的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赛均可。

四、大赛日程:
(1)征集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2011年6月20日
(2)作品初评: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5日
(3)作品评选结果公布:2011年6月30日前

五、活动奖项:
中标奖 1 名:10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 5 名:1000元+荣誉证书;(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交纳税费。)

六、活动细则:
(一)设计内容LOGO设计包括:
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图样标志、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名称的标准字体(中英文)、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中文名称: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
英文名称:Shanghai International Innovative Material Library

LOGO应用设计:(任选5个进行应用)
信封、信纸、纸杯、名片、徽章、请柬、文件夹、介绍信、资料袋、公司旗帜、企业门面、工作服、礼品袋、出版物、指示牌、工作胸牌等任选5件进行应用

(二)设计要求与作品提交
1.设计要求:
(1)应征者需完成基础识别系统设计的所有内容(标志设计),并从应用识别系统设计中任选5项内容进行设计;标志部分及其延伸应用部分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2)符合公共场馆的特点,并在体现材料馆创新、卓越、开放理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材料馆的目标与定位,兼顾场馆的地域性与时代感。
(3)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识别性,构图简洁大方,内涵生动,给人以丰富的联想空间。图案线条简洁流畅,造型生动大方,寓意贴切,创意独特,构图新颖,视觉冲击力强,能够达到见徽标即知是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的效果;
(4)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展览、宣传资料、建筑外观、衍生纪念品等载体,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5)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对他人受国家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应法律责任由原投稿人承担。应征图稿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归属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
(6)需提供LOGO设计图的创意、内涵的详细说明。
2. 作品提交 :
(1)标志部分及延展应用部分设计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2)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设计图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模式,图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大小控制500KB以下,所有作品请转换至 JPG后上传;
作品提交版式:

(3)请将作品投稿至 materialchina@163.com
(4)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5)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七、活动评选:
(1)征集结束后,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5日主办方将组织由知名设计师、高校设计专业教授及媒体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委员会,对选取出的作品进行投票,并给每个作品计分,决出最终排序。
(2)初选结束后,于2011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28日将入围方案通过网络及展览等形式公示。
(3)终评交由活动主办方最终确定。评审结果于2011年6月30日前网上公示。

八、权利说明
(1)应征者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责任,无权就其参加本次设计征集的活动从主办方处获得任何补偿。应征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附录在内的各项条款。
(2)主办方保留不从提交给本次设计征集作品中确定上海国际创新材料馆LOGO设计方案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标志(LOGO)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者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3)应征者无权就与设计和提交其投标作品、提交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封套等事项有关的费用获得任何补偿。
(4)选中的作品,获奖者需签订知识产权转让承诺书及提交源文件,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归主办方所有,并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

九、大赛守则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严禁抄袭、舞弊行为,如有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在比赛期间不得转让和许可给主办方单位之外的任何商业单位。
(4)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并同意主办方对作品进行集结出版和展示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5)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选中后提供给主办方。
(6)请作者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电子邮件,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注:不得在设计电子稿中出现上述个人资料)
(7)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所有。

十:大赛联系: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000号 上海国际工业设计中心7号楼2楼
邮政编码:200441
联系人:金煜枫、吴芸芸
联系电话: 021-56465991
投稿邮箱:materialchina@163.com